当前位置: 首页 > 宪法 > 宪法修改 >

世界速读:有关医疗事故残疾用具费有哪些?司法鉴定与事故鉴定有什么区别?

2023-06-20 14:43:45 来源:法律专家网

三级甲等医疗事故残疾用具费:

1、残疾用具包括假肢、轮椅、助听器、义眼、假牙、假发、眼镜等。其中义眼、假发等虽无功能补偿作用,但为社会普遍观念所认同,仍属残疾用具。计算费用时既包括残疾用具的购入费,也包括安装费。费用按照市场上普及型器具的价格计算,也可以参照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规定。同时还应按照残疾用具的使用年限和人均寿命年限(75岁)把将来需要更换的费用计算在内。

2、 所谓“普及型器具”,是指在同一品种中被广泛使用的器具,一般以国产为限,不包括豪华型的。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中也规定残疾用具费“按照国产普通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3、“医疗机构证明”并非专指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的证明,还包括为患者治疗医疗事故损害的县(市、市辖区)以上医疗机构的证明。医患双方为是否需要配置残疾用具发生争议时,可根据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中对患者的医学建议等综合确定。

4、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5、残疾用具费赔偿金额=普及型器具的费用

医疗过错司法鉴定与事故鉴定的异同点:

1、相同点:第一,都是一种证据;第二,鉴定的基本程序相似;第三,法院审查与评断的标准基本相似;第四,在实际判案中的效力基本相似。

2、差异性。

第一,两者之间构成逻辑上的包容关系。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护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同时规定造成患者死亡或残疾的,分别构成一至三级医疗事故,如果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则构成四级医疗事故。该规定较老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扩大了医疗事故的处理范围,将一般性医疗过错(此处指狭义的过错)构成的事故也归入其中。但实践中,有些过错很难达到事故的定性标准,但却给患者造成了损害,怎么办?实践中就出现了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而且已有司法鉴定机构自去年开始,就受理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复核鉴定申请,进行医疗过错(此处指广义的过错)司法鉴定,这一实践扩大了医疗过错鉴定的范围,使两者间构成包容关系。

第二、两者的鉴定主体不一。现行医疗事故鉴定主体是各级医学会,而鉴定专家多是各级医院的任职医师,由于不可避免的原因,在实践中就难免会发生不公正的现象。而司法鉴定主体特别是上海市司法鉴定中心,直接受上海市司法局领导,经上海市司法鉴定工作委员会授权,承担各类司法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组织工作,是一个面向社会的鉴定机构。其下的上海市人身伤害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直接开展对医疗过错的司法复核鉴定。其鉴定人员都是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虽然与医学会的专家有一定的重合,但由于要求特别严谨,所以鉴定结论有明显差异,实践中也出现多起医疗事故鉴定被司法复核鉴定推翻的案例。

第三,两者的庭审质证程序明显不同。按照《条例》,只有卫生行政部门才能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进行审查,那么,在司法审判实践中,法院应如何审查?这似乎是一个很难的问题。其实在《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及《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中,对鉴定结论的审查都规定了详细的程序及标准,特别规定鉴定人有依法出庭宣读鉴定结论并回答与鉴定相关提问的义务。然而,我们不难发现,在现行医疗事故鉴定报告上均无鉴定人员的签名,也就让法院无法通知鉴定人到庭接受质证,这一重要的司法审查程序根本无法进行,于是许多鉴定结论在没有充分审查的情况在就被采信了。而在司法鉴定中,每一份鉴定报告书上均有鉴定人员的签名,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服均可申请鉴定人员出庭接受质证,在这样严谨的司法审查程序下,法院作出的判决是公正的。

标签: 三级甲等医疗事故残疾用具费 司法鉴定
最近更新
15037178970
婚姻法
关于医疗事故鉴定有多久时效?什么是医疗事故鉴定书? 每日动态
环球观天下!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哪些条款?协议书的合同的内容要有哪些?
买车交了5000定金不退怎么办?没签合同只交了定金能退吗?|要闻速递
被判刑后还能提起民事诉讼吗?诈骗罪需要什么证据才能定罪?
进行二手房估价时应该参考哪些内容?二手房购入以后有哪些影响?
拖欠银行贷款不还款会坐牢吗?贷款逾期的诉讼时效是什么?
当前热讯:发明专利驳回是什么意思?发明专利被驳回怎么办?
误工费起诉流程是什么?车祸误工费的赔偿标准如何确定?借朋友车出了车祸怎么赔偿?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是什么?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签证有效期是什么意思?签证下来有效期多长时间?
知识纠纷
1 过期食品处罚标准是什么?食品过期怎么处理? 焦点要闻
2 法医鉴定程序是怎么样的?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的内容是什么?_环球动态
3 全球今头条!什么是本金归还?二手房过户需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4 办理股权质押登记需要什么资料?质权人可就出质股权的价值优先受偿吗?
5 网购纠纷的诉讼时效多久?一般法院网络购物纠纷开庭吗?
6 企业所有制性质指什么?企业性质在哪里可以查? 全球消息
7 热文:男方婚前买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房产最佳过户方法有哪些?
8 快播:离婚冷静期过了50天还有效吗?二次申请离婚还有冷静期吗?
公司法
哪些工种可以申请提前退休?个人要如何办理退休手续流程?
夫妻债务能否协议约定由一方承担?婚内债务协议在法律上有意义吗?
【世界播资讯】被驱逐出境几年不得入境?驱逐出境属于什么处罚?
每日信息:车船税是指什么?节约能源车船车船税减半征收吗?
全球实时:办暂住证需要什么?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的内容是什么?
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是多少 银行贷款还不上怎么办?
【时快讯】注册一个公司需要什么手续?公司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个人社保怎么查询 个人社保怎么缴纳多少钱一个月?
医疗事故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医疗事故鉴定的作用是什么?
监管的基本要求有哪些?什么是合同的主体?
合同法
医疗事故后续治疗费用如何支付?医疗事故鉴定的概念是什么?

2023-06-20

出现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如何解决?合同无效纠纷的解决方法?

2023-06-20

土方工程的重要性是什么?土方工程注意事项是什么?

2023-06-20

法律如何定义债务重组?债务重组的方式是指什么?

2023-06-19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怎么分割?有遗嘱时该怎么办?

2023-06-19

网上能查到拘留所人员吗?拘留会留案底吗?

2023-06-19

劳动纠纷
医疗事故后续治疗费用如何支付?医疗事故鉴定的概念是什么?
出现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如何解决?合同无效纠纷的解决方法?
土方工程的重要性是什么?土方工程注意事项是什么?
法律如何定义债务重组?债务重组的方式是指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去世怎么分割?有遗嘱时该怎么办?
网上能查到拘留所人员吗?拘留会留案底吗?

法律解答网版权所有 2005-2022

备案号:京ICP备2022016840号-54 联系qq:920 891 263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