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公证后还可以变更吗?去公证处办理遗产继承的具体收费
2023-06-27 08:03:21 来源:法制法律网
一、
遗产继承公证后可以变更吗
遗产继承公证后可以变更。
法律规定,两份遗嘱相抵触的部分,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两份遗嘱不相抵触的部分,则仍然有效。所以,遗产继承公证后还是可以重新写一份新的遗嘱,以最后一份遗嘱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
去公证处办理遗产继承需要多少钱
去公证处办理遗产继承需要多少钱是根据实际继承金额大小有不同的收费方式,具体收费如下:
1.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
2.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
3.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
4.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
5.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
法律依据: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四条规定,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受理。 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事项,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三、
公证处办财产继承需要什么材料
公证处办财产继承需要以下材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被继承人单位证明。
3.要继承的财产权利证书。
4.被继承人的遗嘱公证书。
5.全部继承人均携带户口、身份证到公证处。
6.要放弃继承权的人必须本人到公证处。在外地的,在当地公证处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在国外的,在驻在国的中国大使馆办理“弃权声明书”公证。
7.被继承人的档案复印件。
8.公证员审查所需要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