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是什么?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
2023-01-06 09:33:31 来源:法律专家网
一、我国的国家性质和政权组织形式是什么?
1、我国的国家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二、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同时又是我国的立法机关。
二、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充分发扬民主,便于人民群众参加管理国家事务,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充分提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工作效率,便于保证国家权力的统一行使。
我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成国家权力机关的统一体系。国家权力统一由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在人民代表大会的统一领导和监督下进行工作,执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地方性法规和各项决议,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这就保证了我国国家权力的统一,使国家机关领导统一,职责分明,从而大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充分发挥地方的积极性、主动性,便于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中央的统一领导。
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保证各方面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是我们党和国家在民族问题上的一贯原则。
5、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实现党对国家事务的领导,便于把党的主张变成国家意志,动员和组织全体人民统一行动。
总之,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仅从法律上确认了人民是国家主人的地位,而且从制度上确保了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权力,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根本政治制度,具有无比的优越性和无限的生命力。